时间:2023-07-21|浏览: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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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虚拟货币交易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目前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文件: 1. 201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2. 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3. 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尽管这三份文件只是部门规范的级别,但是可以看出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
这些文件明确指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也明确了代币和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态度也在逐步缩紧。《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提醒投资者要注意各种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更明确地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损失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虽然最新的2021年5月18日的文件明确了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但之前的两份文件也重申了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需要自行承担。
根据法律实践,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3民终897号和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10民终1238号等相关案例都表明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这些判决认为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因此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虽然自由,但不受法律保护,相关风险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综合法律实践和国家监管政策,可以得出结论:由于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且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多重风险,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作者:陈平凡律师、杜颖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