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浏览: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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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近十多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应出现的许多新型非法集资手法,对非法集资的认定、刑事责任追究、从重从轻免于追诉等相关情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规定基础上进行了新的界定。那么虚拟货币交易是否构成非法集资?我们结合《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来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认定非法集资?
根据该解释,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两类,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其中,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则将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各种形式意图进行公开宣传,承诺各种形式的回报,面向不特定对象。
集资诈骗则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行为。根据该解释的规定,具有一定情形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肆意挥霍集资款、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等。
二、如何对非法集资追究刑事责任?
该解释明确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吸收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或吸收投资对象达到一定人数,或造成的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吸收资金100万人民币以上、吸收投资对象150人以上或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更大,则构成“数额巨大”。而如果吸收资金5000万元以上、吸收投资对象5000人以上或造成损失2500万元以上,则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情节(如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在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吸收的资金,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虚拟货币交易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虚拟货币交易也属于该解释所列举的非法集资形式之一。根据该解释的规定,以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且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条件,将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委的通知规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对于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虚拟货币投资行为,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并由交易参与者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损失。同时,如果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最后,我们提醒大家,在进行交易之前,务必审核清楚平台的资质和官方信息,以防上当受骗。如果遇到出金问题或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并收集证据,同时曝光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