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5|浏览:7303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
12昨天,文化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该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生效。
通知称,近年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文化市场发展、丰富人民文化娱乐活动、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经营责任不明确、变相诱导消费、用户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条例》、《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通知涉及五个部分:明确网络游戏的业务范围,规范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分发和服务,加强网络游戏用户权益的保护,加强对网络游戏活动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其中,在规范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流通服务方面,《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运营商不得为用户提供法定货币或实物交换服务,网络游戏运营商应终止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除非用户以法定货币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公司不得向用户提供法定货币交换服务。其价值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
文化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自治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在促进网络文化市场发展、丰富人民文化娱乐活动、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网络游戏管理单位的业务责任不明确、伪装诱导消费、用户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日益突出。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网络游戏的运营范围
(1)网络游戏运营是指网络游戏运营商通过开放网络游戏用户注册或提供网络游戏下载、赞助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以获取利益。
(2)网络游戏运营公司通过开放用户注册、开放网络游戏收费系统、提供客户端软件直接注册登录服务器等方式进行的网络游戏技术测试,属于网络游戏运营。
(3)网络游戏运营公司为其他运营公司的网络游戏产品提供用户系统、收费系统、程序下载、宣传等服务,参与网络游戏运营的收入份额为联合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规范网络游戏虚拟物品分发服务
(4)由网络游戏运营公司发行,用户直接购买法定货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或按一定汇率获得的虚拟物品,具有直接兑换其他虚拟货币的功能。游戏中的物品或增值服务按照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网络游戏运营商变更网络游戏版本,增加虚拟项目类型,调整虚拟项目的功能和使用寿命,并举办临时活动,应及时发布官方主页。游戏或游戏的显著位置、虚拟项目的名称、功能、定价、交换比例、有效期和相应的礼品、转让或交易方式。
热点: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