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浏览:356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
2015年8月,邓智天(另案处理)伙同吴开明(另案处理)、冯某1(另案处理)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公司成立后,他们打着响应党中央“关于2020年之前打造七个亿中产阶级”的口号,董事长邓智天将自己拥有的22万亿古玩资产打包抵押让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并以草根百姓提前认购智天股权能够获取巨额收益为诱饵。要想加入此传销组织,最低认购要求是50万股或者100万股,并可以发展下线会员,逐渐形成层级,并获取返利。
截至案发,被告人马某英共发展下线会员3层7000余人,向吴开明、陈某等人报单资金共计1.4亿余元。被告人赵某燕共发展下线会员3层7000余人,向李某1、冯某1报单资金共计9039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被告人赵某1共发展下线会员4层500余人,向陈某、徐某、刘某报单资金共计1197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被告人邱某共发展下线会员3层200余人,向宋某1、卢某报单资金共计717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5万余元。被告人李某为该传销组织的人员吴开明、陈某提供银行账户并协助实施转账、提现1189万余元的帮助行为,但未获利。
案发后,司法机关冻结了马某英赃款共计29928986.16元、赵某燕赃款共计25773827.26元、李某账户资金共计103825.03元。邱某非法获利的7万元被追退。另外,被告人邱某用非法获利资金20万元购买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股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英、赵某燕、赵某1、邱某伙同他人参与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为吴开明、陈某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并协助实施转账、提现等帮助行为。因此,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马某英、赵某燕、赵某1、邱某、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马某英等五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二万元的刑罚。
对冻结的马某英赃款29928986.16元、赵某燕赃款25773827.26元、李某赃款103825.03元及孳息,冲抵马某英、赵某燕、李某应退的违法所得和缴纳的罚金后剩余部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邱某违法所得7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赵某1违法所得50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其余涉案传销资金继续予以追缴。
热点: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