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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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特大传销案主犯为来自衡水的女子申银霞,她在加入该传销组织短短一年时间内成功发展下线会员近两万人。
案件由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3日依据桂市秀检刑诉[2018]67号起诉书向法院提起公诉,控告被告人申银霞、申全军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案件的起因可追溯到2015年,当时张天明等人开发了一套名为“善心汇”的新型网络传销平台。2016年5月,这个平台正式开始运营并吸引了许多会员。
新会员需要经由推荐并缴纳人民币300元来购买一个虚拟的“善种子”,并在“善心汇”网站平台进行实名注册。该组织借助网络平台,以“慈善、扶贫”的名义诱使会员加入,通过承诺静态和动态收益来骗取资金。
静态收益是指会员用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善心币”,在网站平台的虚拟“社区”中派发,当成功匹配“捐助对象”后,会按照网站系统指令向其他“受助”会员账户汇入款项,然后转换成“受助人”身份。这样等待其他会员的“捐助”,受助金额会高于“捐助”金额的一定比例,从而实现返利。
动态收益则是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来计算奖励或返利,比如发展第一、三、五代下线会员可分别获取其静态投资金额的6%、4%、2%以吸引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同时,会员通过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和购买相应数量的“善种子”可以晋升为高级会员,享受5-8折的优惠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的权益,并通过向下线销售差价获利。
2016年7月12日,被告人申银霞通过陈某某的介绍加入了“善心汇”组织,然后于7月25日,她介绍被告人申全军也加入了该组织。随后两人积极宣传“善心汇”组织及其收益模式,大力发展下线,并通过该网络平台非法获取了静态和动态收益。申银霞还通过向下线人员出售“善心币”赚取差价等方式非法获利。
2017年7月18日,申银霞和申全军在桂林市临桂区花样年小区被警方抓获。案发时,申银霞是B轮服务中心,发展了17,553名下级会员,非法获利30万元;申全军发展了959名下级会员,非法获利1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申银霞、申全军以“慈善、扶贫”为名,要求参与者购买虚拟货币以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层级组织会员,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通过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因此,他们应被追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申银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她表示自己由于对法律无知,无法分辨是非。但经过教育,她意识到了自己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申全军也当庭表示认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秀峰区人民法院于4月22日判处申银霞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申全军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元。此外,法院还没收了各被告人的非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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