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8|浏览: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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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案中,法官再次重申比特币的虚拟财产属性,该18.88枚比特币应受到法律保护。引发关注的是,比特币虚拟财产属性确定后,是否意味其他虚拟币同样被法律认可?在虚拟币交易行为中,消费者投入的资金、财产是否又将受法律保护?
案例:比特币被“抢”后成功索赔
18.88枚比特币被强行转走,财产属性是否被法律认可?非法获取的比特币又是否应该返还?5月6日,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该案件起因于2018年6月12日,四名涉案人员采用控制手机、限制自由的方式,殴打和威胁两名受害人,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指定账户。
一审期间,四名涉案人员曾同意自愿返还强行获取的虚拟币,以案发当时虚拟币行情网站的价格进行索赔,按比特币4.22万元一枚,天空币80.34元一枚的价格计算,共涉约131.62万元。最终,四人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不过,针对返还虚拟币一事,四名涉案人员最终未兑现返还承诺,他们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并不认可比特币、天空币的财产属性,未将比特币、天空币故受害人不具有物权返还请求权。
二审中,受害人书面陈述,自愿放弃追索6466个天空币,但坚持对比特币的追索。
针对比特币财产属性争议,主审法官刘江指出,央行等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并未对比特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并未禁止比特币的持有。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比特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比特币财产侵权纠纷案并不鲜见,早在2019年7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曾首次认定比特币的虚拟财产属性,具体而言,比特币具有财产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财产地位。
专家:多数虚拟币并不具备财产属性
引发业内关注的是,比特币虚拟财产属性获法院认可,是否意味着其他虚拟币同样受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