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1|浏览: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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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提供营销宣传等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追责。然而,记者最近的调查发现,一些网站仍在为虚拟货币营销鼓吹。
这些网站不仅以“区块链”、“元宇宙”等名义炒作虚拟货币行情,还发布教程、组织活动、直播路演,为境外虚拟货币的营销行为提供支持。
“尽管我国在2017年严厉打击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关闭了国内的虚拟货币交易和发行平台,但仍然存在许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网站和自媒体。”上海市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航运研究室主任刘斌等人表示。
除了在首页发布区块链行业发展的消息外,这些网站上还发布了许多与推荐虚拟货币有关的内容,例如“项目”栏目中罗列了各种虚拟货币项目,有的还发布虚拟货币的跨境交易教程,以及“活动”栏目中发布了虚拟货币项目的交流活动预告,并提供了在线报名。
其中,一些网站还提供了虚拟货币项目的路演直播,这些直播活动尤其在App版本上定期举办,由各个项目的负责人在线宣讲。
另外,一些“名家专栏”专门发布关于虚拟货币炒作的文章,成为“币圈大佬”们聚集的地方。
记者了解到,一些虚拟货币相关的网站收取费用来发布虚拟货币的营销信息,并且没有标注它们是“广告”或“推广”。价格因平台不同而有所差异,从几十元到上万元不等。
“一个活跃的虚拟货币相关网站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报价为9000元在首页展示,3000元在非首页展示,并且‘价格会随行情变动,下单前请提前确认价格。”记者发现,中介向他们展示了花费数百元就可以在多个平台发布的付费推广样文。
此外,记者还发现,一些网站背后有与虚拟货币平台有联系的币圈资本。
今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在境内工作的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员工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如果继续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将依法追究责任。
“只要互联网平台有推荐虚拟货币的行为,就可以确定是违规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仍有许多网站冒险铤而走险,主要是因为它们采取了多种打擦边球的形式,并且监管资源有限,违规成本较低。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构建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合作,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理相关网站和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