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浏览: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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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七大部委联名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禁止了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然而,这些货币的区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容易理解,包括在公检法领域也存在人们分不清的情况。正因如此,造成了数字货币领域维权困难以及很多相关案件的发生。
一、什么是法币?
目前我国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法币、代币、数字货币、虚拟货币、Q币等进行明确定义。因此,对于这几类货币的理解,只能从习惯约定和现有法律条文中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法币是最容易理解的。法币就是法定货币,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根据《刑法》对伪造变造货币、使用假币等罪名的规定以及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理解,我们可以得出:法币在法律中指的是由各国政府发行并经我国认可的货币。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我国认可的货币才是法币。所以,即使萨尔瓦多将比特币但在我国不具有法币地位。
二、什么是代币?
代币这个词并不是在比特币之后才出现的,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过一份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这里的代币主要指的是“购物券”、“信用券”、“礼宾券”等可以在特定商城购物消费的代币票券。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因此,这里的代币指的是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
尽管这两个法条中的代币指的不是同一类物品,但基本上给出了一个模糊的定义,即代币是一种在特定场景下代替法币部分作用,并需要法币作为价值支撑的货币。
三、什么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就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货币。目前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数字货币这个词,只有“法定数字货币”的表述。根据央行发布的《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研究开放课题参考方向》,可以得知,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太大差别,甚至还涉及到一些技术诸如智能合约等。因此,数字货币在法律上通常指的就是法定的数字货币。
四、什么是虚拟货币?Q币算不算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在法律意义上的定义比较广泛。你可能会注意到,在法条中,有时虚拟货币一词没有引号,有时却带有引号。首先,虚拟货币一词在法律法规中首次出现是在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份文件中。这时的虚拟货币还指网络游戏、Q币等。也就是说,Q币属于虚拟货币。
然而,在比特币出现之后,虚拟货币一词很长一段时间都加上了引号,比如《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的虚拟货币一词就带有引号。我认为立法机构对比特币的理解可能仍停留在类似Q币的“虚拟货币”层面。
然而,在近年来的一些法律规定和政策中,特别是今年出台的相关内容,引号已经去掉了。我认为这是因为如今,虚拟货币一词越来越特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而非Q币或其他游戏币。
因此,我认为,Q币本身也属于虚拟货币,但虚拟货币主要指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就像“可乐”已经成为含二氧化碳的碳酸饮料的代称一样。习惯的变化为虚拟货币赋予了新的含义。
所以,我认为,目前针对虚拟货币的一些规定不适用于发行Q币等虚拟货币,而专指自由买卖的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弄清楚这一点对于定罪量刑的争议焦点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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