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浏览: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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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十个部门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指出,虚拟货币的兑换、买卖、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坚决禁止。此外,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
发改委等部门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中,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并要求各地梳理排查存量和新增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建立项目清单。同时,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政支持和金融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这两份文件将切断虚拟货币底层的发展链路,并从顶层设计上对虚拟货币相关产业进行整顿,将监管措施系统化,显示出监管对该产业保持高压态势的决心。预计监管层还将进一步完善虚拟货币监管的法律体系,明确各类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提供服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央行的通知再次强调,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被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前央行已对境内的交易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当前仍有一些境外交易所试图进入中国市场。”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今年监管保持高压的情况下,仍有一些境外交易所试图进入中国市场。
为了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将继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虚拟货币“挖矿”被列为淘汰产业。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在之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被视为淘汰类产业处理,禁止投资。今年以来,四川、内蒙等地已经开始清理整顿辖内的虚拟货币“挖矿”,但从全国统一监管角度而言,这是监管层首次将虚拟货币“挖矿”列入淘汰产业。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是虚拟货币底层的产业链,此次发改委等部门再次强化监管,相当于切断了虚拟货币的底层发展链路。相比于市场自我调节,这次发改委的通知是通过行政手段对相关产业进行清理整顿,意味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产业的监管再次升级。
与此同时,发改委的通知还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报装接电,严格审核用电报装业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所有正在申请报装的项目一律停止办理。此外,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严禁以财税、金融等任何形式支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于政府主导的产业园区,不允许引入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发改委认为,虚拟货币“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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