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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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吴开明(已判刑)与邓智天(已判刑)、冯文秀(已判刑)共同成立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该公司成立之后,便以响应党中央“关于2020年之前打造七个亿中产阶级”的口号为诱饵,声称董事长邓智天将自己拥有的22万亿古玩资产打包抵押,让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他们通过以提前认购智天股权的方式来吸引民众,声称能够获得巨额收益。最低认购要求是50万股或者100万股,并鼓励个人自行发展下线会员,不断扩大人脉网络,并获得来自直推人员和团队的不等比例的返利。
陈某(四川省大邑县人,汉族,高中文化,个体工商户)明知吴开明参与组织和领导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的传销活动犯罪,仍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转移资金6000余万元,并积极协助实施提取和转移现金等。案发后,侦查机关共冻结了陈某账户资金1794万多元。 陈某于2020年6月19日主动到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永城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明知参与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诉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支持。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帮助作用,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陈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属于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经调查,被告人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认为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愿意对被告人进行帮教,因此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适当,也被采纳了。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根据法律作出了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陈某赃款1794万多元及孳息被没收,上缴国库。最后,提醒大家要远离传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