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x

“电子货币”传销再现!一男一女被判刑

时间:2023-08-03|浏览:177

欧易

欧易(OKX)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币安

币安(Binance)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

近日,茂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传销案件。被告人郭某、郑某受他人蛊惑,加入了一个涉及电子货币的传销活动,他们不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最终骗取了30多万元的投资款项。法院认为,郭某、郑某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此对他们做出了判决。

案件中,郭某在2014年8月接到朋友的电话,约他去参加一个投资计划的介绍会。介绍会中,他们被告知只需要投资2000元人民币就可以成为“盈×国际”网站的会员,并每天获得13元电子货币,满100元就可以兑现。此外,如果推荐新会员注册,还能获得额外的300元电子货币和日收益增加。这样一来,投资2000元只需要5个月即可回本。郭某立即支付了2000元成为首批注册会员,其他人也纷纷加入。

事后,郭某因为推荐了大量新会员,成为了“盈×国际”茂名地区负责人,而郑某则负责操作网站报单中心和分红。他们根据投资额的六四比例分成,利用收到的款项继续发展新会员。然而,三个月后,该网站出现了问题,注册会员的电子货币不翼而飞,分红也无法正常发放。郑某只能将现金汇给对方购买电子货币,以继续为新会员注册。然而,半个月后,“盈×国际”网站关闭,无法打开。

经过统计,郭某和郑某实际上发展了81名会员,共投入482800元,领取分红176000元,总共损失306800元。

经法院审理,郭某、郑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组织并领导传销活动,以推销电子货币投资为名诱使他人参与,并以发展人员数量郭某、郑某的犯罪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判决中,郑某由于是郭某的下线人员,且对案件供述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此,郭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郑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此外,郭某违法所得9000元和郑某用于作案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热点:电子货币

« 上一条| 下一条 »
区块链交流群
数藏交流群
区块链币圈-全球区块链数字货币行情、比特币虚拟货币资讯,狗狗币以太坊环保币柚子币莱特币瑞波币等加密数字货币价格非交易行情查询,金色财经巴比特范非小号快讯平台。
趣开心资讯 Qukaixin.cn ©2020-2024版权所有 桂ICP备19010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