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5|浏览: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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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虚拟币诈骗案中,3名被告人通过一系列手段成功骗得炒币老手的信任,诈骗受害人710万元。
在2020年10月,徐某、李某和张某三人看到泰达币等虚拟货币的炒作很火爆,于是产生了以收购交易虚拟币为名实施诈骗的念头。在11月初,他们锁定了经常从事虚拟币交易的张某某。
为了让张某某相信自己的身份,徐某等人费了很多心思来学习有关虚拟币的知识,还租了豪华跑车,声称自己是代表香港大老板在内地找职业操盘手购买泰达币。同时,为了获得张某某的信任,他们还和他签订了“代购”协议,承诺支付千分之三的交易服务费。通过这些手段,他们先让张某某得到了一些好处,然后以必须达成1000万交易量为由,在一次性骗得价值710万元的110万个泰达币后,直接拿走钱并逃之夭夭。
发现上当受骗的张某某立即报警,警方跟踪线索,在2020年12月将徐某等3人抓获。2021年4月,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徐某等3名被告人。2021年7月,该案移交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孟海洋介绍说:“受害人张某某从事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已经有7年多了,可以说他是‘币圈的网红,很多人都想找他交易。”虚拟币交易大多采用线上交易,通过所谓的专用钱包进行交易,比如本案中的泰达币使用的是一个名叫tkom的交易钱包。这些钱包大多是国外设计的App,服务器在国外,交易记录很难查询,为洗钱、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孟海洋说,尽管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多次发布文件,要求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以防范金融风险,相关行业主管机关也发出了关于防范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风险的通知,但虚拟币市场仍然很热,地下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虽然有所减少,但从未消失。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利用“金融创新”或“区块链”等名义,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或“数字资产”来吸收资金,炒作区块链概念,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者借着共享经济的名义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淮安市检察院检委会的专职委员王刚表示:“虚拟币的暗箱交易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它不再是简单的金融爱好概念,而是隐藏了许多社会风险。”针对虚拟币犯罪等问题,淮安市检察机关专门发出了检察提醒函,建议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或开设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以及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提供服务通道的行为,包括引流、代理买卖等服务,并打击各种名义下发售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违规行为。他们将坚持早打击、小打击的原则,严厉打击类似犯罪行为。
清江浦区检察院的检察长韩少芹表示:“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利用网络监测、大数据筛查和线下摸排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炒币‘炒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测预警力度,加强风险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果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