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浏览: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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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一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在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了第7项,内容是“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为了有效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国家最近一段时间对虚拟币进行了整治。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发文,明确了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国家发改委等十一个部门也联合发文,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产业链的监管,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加快对现有项目的有序退出,以优化产业结构,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开始采取行动。10月14日,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公共资源进行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行为。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浙江省对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筛查,并确定了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挖矿的行为。同时,专项检查组还通过远程监测、现场检查和技术核查等方式,重点调查了20家单位的119个IP地址,涉及到10余种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涂鸦币和尔格币等,追缴了一批违规所得,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了处理。
除浙江省外,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等地方政府也曾开展行动,清退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国家和地方对挖矿的整治旨在加强监管,打击扰乱金融秩序、加剧金融风险的行为。大量民间资本进入挖矿领域,挤占了实体经济或数字经济的发展空间,加强监管有利于引导和规范金融资本回归实体经济,同时避免对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造成误伤。
吴琦还指出,“挖矿”是高耗能产业,增加了各地节能降耗的压力,加强监管有助于降低能耗,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表示,国家对高耗能的挖矿行为和虚拟货币投机交易进行打击和重点监管,是执行低碳经济新发展理念和格局,也是务实的金融政策举措。这不仅可以减少挖矿行为带来的高碳排放,还可以打击虚拟货币的投机交易,引导资本向实体经济回归。
关于未来如何进一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问题,吴琦认为,首先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和长效机制,综合财税、金融和产业政策,形成多层次的处置体系;其次,要从源头加强整治,从场地和用电等方面加强监管要求,严禁新增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最后,要完善存量项目的退出机制,保护相关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编辑:张明富、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