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司法厅决定打击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他们将没收“挖矿”设备并停止使用,对企业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且情节严重的情况,报请同级政府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去年以来,我国多个部门陆续表示打击
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并加大整治力度,加快退出存量项目。央行明确表示虚拟货币兑换等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各地也加强了对“挖矿”用电的清理整顿。下一步,各地将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形成持续治理的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不给虚拟货币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同时,企业和个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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