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司法厅最近决定整治
虚拟货币“挖矿”设备,以有效防范此类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他们决定重点突破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整治设备中包含电子计算设备(比如显卡、主板等)、“挖矿”软件和矿池访问记录的物品,这些包括现场可编程门阵列矿机、中央处理器矿机、显卡矿机、应用型专用集成电路矿机等。他们表示,依照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将会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没收。对于企业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且情节严重的,同级政府将会依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在没收物品的处理方面,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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