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5|浏览: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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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朝日新闻[报道](1)东京税务机关最近宣布了一起逃税事件。在三年内,东京的一家照相馆通过加密货币帮助三名中国人转移了270亿日元(约2).37亿美元)用于日本房地产投资。
由于中国的外汇管制,个人每年兑换的外汇有5万美元的上限,所以打算投资海外房地产的投资者往往会采取其他方式兑换外汇。对于东京的税务机构来说,中国投资者如何兑换外汇并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但这给他们的税收带来了困难。
上述照相馆帮助客户将加密货币兑换成日元,并收取部分作为佣金。但照相馆申报的年收入只有1000万日元(约合8万美元),税务机构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公司账户存在巨额资金流。因此,从税务机构的角度来看,公司显然逃避了大量的税收。
但公司收入无法正常向税务机关申报,因为明显违反了我国外汇管制的规定。在这个问题上,现任日本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主席的退休税务官员角田沈红指出:
本案表明,中日两国税务机关需要合作,彻底解决资金流向,澄清此类交易中涉及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处理问题。
但由于两国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完全不同,合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美国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长期以来,税收的自然根植于美国人的心中。所以逃税这个话题可以说是西方语境中的禁忌,很少有人公开讨论。
然而,当加密货币出现时,事情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虽然逃税这个话题还是禁忌,但是很多加密货币用户对这个新事物的避税功能心照不宣。在此期间,一些极端自由主义者公开声称目前的税收政策不合理,主要辩称美国的一些税收用于战争。但是作为一个热爱和平的人,他们不愿意花钱支持战争,所以除非政府能区分哪些税用于战争,否则人们可以拒绝纳税。
持此观点的代表人物,是被称为“比特币耶稣”的[Roger Ver](2)这个人虽然是美国公民,但由于极端的自由主义态度,最终主动放弃了美国国籍。当然,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作为美国公民,放弃国籍的前提之一是缴纳所有税款。
Roger Ver外界无法知道他交了多少税。他持有巨额比特币。因为比特币在他买的时候涨了太多,他面临着巨大的资本利得税。从这个角度来说,由于比特币价格持续上涨,他很早就放弃了美国国籍,但为他解除了一些税款。当然,他是否如实向美国税务机关申报了自己的加密货币持有量,还是美国税务机关是否有能力查明自己实际拥有的加密货币数量,是另一个话题。
美国常见的资本利得税的税收,在中国略显陌生。简单来说,一个人买入一项资产后卖出,只要卖出的价格高于买出的价格,就应该为相应的收入缴纳资本利得税,这与资产的状况无关,无论是股票、债券、房地产还是加密货币等新事物。
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做法。例如,奥地利计划明年 3 每月开始对比特币,以太坊征收加密货币资产等 27.5% 资本利得税。韩国说明年 1 20月份开始征收加密货币%资本利得税。
有些国家没有资本利得税,比如新加坡,所以新加坡也成了一定意义上的避税天堂(tax haven)。对于中国来说,没有资本利得税,比如100元买茅台股票,2000元买,资产增值1900元完全不用交税。
当然,中国不是避税天堂,中国的税收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上。对于中国的个人投资者来说,虽然没有资本利得税,但由于中国人的财产大多在房地产方面,中国有房地产增值税,比如100万买的房子,500万卖,400万增值需要交500万左右.3%的增值税。
对于税务机构来说,税收也必须考虑投入产出比。比如美国人的财富主要在股市,所以股票投资的资本利得税很重要,中国人的财富主要在房地产,所以房地产的相关税收来源很重要。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国防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支出来自税收,但作为纳税人,自然有少缴或不缴税的动力,所以考验各国税务机关的纳税能力。IRS全球政府的税收能力最强,但人们仍然可以找到各种方法避免纳税。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作为富人,在2016年和2017年只缴纳了750美元的税款,引起轩然大波。对于资产远不如富人的普通人来说,通过加密货币避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按照设计,税收的作用之一是减少贫富差距而不是扩大。
就中国而言,由于改革开放只有40多年,税收能力仍在建设中。此前,虽然新闻上可以看到刘晓庆或郑爽等明星逃税事件,但普通人总觉得这类事件离自己太远,远远没有达到像美国人那样需要聘请专业会计师帮助自己报税的程度。然而,事情正在慢慢改变。2003年,金税二期工程完成,增值税假发票大大消除。不久前,金税三期完成,使用个税申报app读者应该能够感受到他们信息的准确性。
目前国内还没有资本利得税,所以对于加密货币的投资者来说,暂时不需要考虑出售加密货币获取利润的税收问题,而是出售加密货币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
中国税务机关也关注加密货币
十月十九日,国家税务总局旗下的《中国税务报》发表文章《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引起轩然大波。但924后,央行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试图全面清理该行业,因此不可能暂时围绕其征税。
文章称:根据法律不追溯到过去的原则,境外交易所之前向中国居民提供的服务可以视为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必须根据我国税法,就其从中国获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根据虚拟货币交易所之前的交易金额和收入,交易所行业的整体税收规模相当可观,其他相关行业的税收需要进一步明确。
文章称,虽然我国目前严格限制了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失,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无法确定。同时,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我国并不禁止个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被定义为无效民事行为,但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
从税收角度来看,对于国内企业和居民参与虚拟货币的境内外交易,我国应加强部门合作和国际多边监管合作,重点防止资金非法跨境流出,利用虚拟货币在国内外避税,将虚拟货币账户纳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同时,我国应完善相关财产申报登记机制,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的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和动态跟踪。在罚没收缴、重组并购、破产清算等司法领域,应明确虚拟货币的处置方式,避免国家税收流失。此外,税务机关应主动与央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用于地下经济、走私、洗钱、逃税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