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浏览: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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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四川什邡法院公开审理了董某、李某、马某犯盗窃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3人截流上家诈骗款超百万
今年四川什邡警方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诈骗案,追回现金98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某、李某、马某。经警方调查,马某从其他地方获悉,可以将银行卡内的钱采用挂失补卡的方式将银行卡里的钱截住,然后取出来占为己有。他找到李某、董某商量后,3人就凑到一起,干起了将银行卡绑定在自己银行卡上,然后将银行卡卖给他人走账,进行截流的事。
公诉机关公诉书显示,2019年8月,马某、李某让董某找人购买银行卡卖给上家走账。董某将他人办理的银行卡及其U盾、预留电话号卡交给马某、李某后,马某、李某用微信关注银行卡公众号后将其邮寄给上家走账,同时告知董某随时关注账户余额。2019年12月12日,被骗人洪某被骗转款4.98万元。董某、李某发现卡上有钱后使用挂失补卡的方式将4.93万元取现。事后被告人董某分得1.2万元,马某、李某分得3.73万元。
今年年初,李某借用他人银行卡用于他人走账,采用同样方式,在今年3月19日,将被骗人张某被骗的20793元截流。在分给持卡人酬劳500元后余款交给马某。(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此外,今年3月21日,董某以自己名义办理银行卡,并将办理的该银行卡及其U盾、预留电话号卡邮寄给马某、李某用于走账。4月9日,马某、李某见卡内有资金汇入,安排董某以同样的方式取走他人诈骗的96.97万余元,董某分得16万余元,马某、李某分得80余万元。
庭审焦点是掩饰犯罪所得还是盗窃
11月24日下午,什邡法院公开审理了董某、马某、李某犯盗窃罪一案。公诉机关指出,经审理查明,董某盗窃金额为101.9万元,李某、马某盗窃金额为103.9万元。3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盗窃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
庭审焦点集中在3人是掩饰犯罪所得还是盗窃他人财物,董某、李某是共同犯罪还是主从犯罪。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指控的罪名,3被告人表示无异议。在法庭陈述环节,3被告人都表示遵纪守法很重要。董某说,由于自己涉世不深,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争取改造,FPData)
什邡法院提示,银行卡是能够代表个人身份的物品,因贪图利益出售银行卡,不仅威胁到自身信息和资金安全,还可能为其他犯罪提供帮助。应合法使用自己的银行卡,避免被犯罪份子所利用。
(原标题:截流上家诈骗款超百万3被告上演犯罪“谍中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