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浏览: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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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8年10月,深圳仲裁委员会已经提到,加密货币资产应按照国家《财产所有权管理条例》进行保护。2019年7月,国家法律首次认可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确认其是有价值、稀缺、可自由使用的资产,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年7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例涉比特币网络财产侵权纠纷案,宣布比特币是具有货币价值的虚拟财产,从而开创了一个新的先例。本案律师之一庞立鹏表示,法院裁决认定,只要在中国拥有加密货币是合法行为,那么就应该根据相应的产权予以保护。国家区块链技术最早的倡导者之一曹寅表示,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金融监管当局开始放松对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控制。
2020年5月2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婚姻、人格、合同侵权和个人合法财产等民事权利提供保护,包括加密货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表示,《民法典》规定,“所谓遗产,就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本文涉及的案例中,个人合法财产也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互联网财产”。从2021年1月1日起,国家公民可以将自己的加密货币和虚拟资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
文章来源:小链财经 翻译:Ce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