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浏览:327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人,被告人石某某因为自己的任意妄为,将面临长达5年6个月的刑期。
案情简介:
鼠标点一点收入几十万
被告人石某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却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他发现,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负面信息传递迅速,许多群体都有删除负面消息的需求,于是,石某某打算做这门生意生财。
虽然石某某本人并没有掌握高级的删帖技术,但是他仍自信的揽下了许多“生意”。2018年11月起,石某某通过腾讯QQ、微信等通讯软件多次接受高某某等人的有偿删帖委托,若能自己操作的就自己操作,自己操作不了的,就分包给他人,并从中赚取差价。
2018年12月,石某某接受网上他人的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对方4.74万元删帖费用。
2019年3月,石某某接受网上他人的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互联网上关于某某房地产项目负面信息的包年服务。
2019年4月,石某某接受高某某的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互联网上关于某某非法传销项目负面信息的包年服务。
短短半年时间,石某某通过提供删帖服务,在不扣除转包给他人需要支出的费用的情况下,共计收到删帖服务费用76万余元!其中,仅删帖包年服务,就收取了61万元。
有偿删帖触犯非法经营罪
2020年8月13日,梅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某非法经营一案。
被告人石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经营数额达76.04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石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延伸阅读:
“网络水军”非法删帖大悟警方顺藤摸瓜揪出幕后黑手
为切实维护网络秩序,有效净化网络环境,8月4日,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湖北大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市局网安支队指导下,联合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府前街附近抓获涉嫌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戴某,现场扣押手机3部,电脑3台,银行存折、记账本等,成功破获一起网络非法经营案。
经查,2019年,犯罪嫌疑人戴某发现网络删帖大有商机,于是,他开始通过自学在网上创建网站,并伙同他人大肆承揽删帖业务。针对客户提出的负面贴文删除、屏蔽要求,戴某在未核查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收取高额费用,私自删除、屏蔽新浪、百度、网易、知乎、人民网、公众号等相关网站信息,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针对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文章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注明出处,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