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8|浏览: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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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马来西亚籍人余正财在马来西亚创立了sky云世纪国际控股集团(以下简称sky云世纪)。2017年10月,被告人静国民受到被告人杜瑞杰的邀请,加入了sky云世纪的"SKY平台"会员,并与被告人杜瑞杰、被告人高某某、被告人刘某某、被告人曹某等人共同租赁住宅和工作地点宣传口号声称投资即有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要求参与者购买"SKY平台"积分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和购买"SKY平台"积分的金额,进行返利。他们鼓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大肆开展传销活动。他们在承德地区发展了100多名会员,并形成了10多层级的层级结构。
被告人杜瑞杰、曹某、高某某、刘某某都在该传销组织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们的线下人数都超过了30人,层级也超过了三级。被告人静国民处于第一级,吸收了由杜瑞杰转入的涉案款项10727955元;被告人杜瑞杰处于第二级,涉案金额合计800万元;被告人高某某处于第三级,涉案金额160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处于第四级,涉案金额100万元;被告人曹某处于第五级,涉案金额2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静国民、杜瑞杰、曹某、高某某、刘某某通过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名义,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加入,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他们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计酬或返利,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因此,他们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为了保护他人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害,打击刑事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静国民、杜瑞杰等5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九个月,并处罚金。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