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浏览: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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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5月20日,鞍山警方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称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导致鞍山市200余名投资人受到损失,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鉴于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泛,给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鞍山市公安局重点展开了对涉案人员轨迹、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资金流水、数据查证等方面的深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以能源交易为幌子,承诺给投资人高额回报,月收益甚至高达5%至11%。实际上,该公司并未将投资款用于能源交易,而是非法占有这些款项。该案涉及全国9个省市,涉及投资人员3万余人,涉案资金达14亿元。
这起案件中,银行账户成为洗钱犯罪的核心工具,资金流动是贯穿银行账户的桥梁。为了追查资金的流向,专案组调取了近千个相关银行账户,筛选出了60余个重点账户。最终发现杨某芳等人在收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涉案资金后,立即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方。
随后,专案组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和彭某凤的真实身份,进一步揭示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和窝点位置。专案组根据实地摸排的情报,最终发现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众孚大厦内的洗钱犯罪团伙。
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以境外人员欧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利用深圳市福田区一工作室购买大量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财务转款活动,以协助涉案资金转移、隐瞒资金来源和性质,并掩饰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期间,高某明、彭某凤等人明知该公司的钱款来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却为欧某提供自己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并亲自操作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帮助转移资金。
为了彻底摧毁该团伙,稳固犯罪证据,鞍山市公安局抽调了经侦和网安等20余名警力成立了侦查布控、现场抓捕、就地审讯和看押保障等4个工作组。在鞍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统一指挥下,2020年11月9日,各抓捕组远赴深圳市展开了集中收网行动。他们一举摧毁了以欧某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破获了3个作案窝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等7人,并当场缴获了银行卡、公司出入金卡、身份证、网银U盾、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和范某浩因涉嫌洗钱罪已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则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范非法集资行为。他们总结了以下几点警示信息:首先要谨记高回报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轻易相信承诺高回报且风险低的理财项目。其次,不要为了小利成为非法集资的帮凶,多次获得收益后引诱身边的亲朋好友投资,一旦被骗,不仅自己会受到损失,还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损失。再次,选择投资理财对象要谨慎,可以在互联网上查看投资公司的工商信息,并查证公司是否具备金融许可证和担保资质。此外,投资前要和家人商量,特别是老人的积蓄,避免承受经济损失和巨大的精神压力。最后,按照国家规定,个人银行账户应限个人实名使用,不要随意出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