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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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显示,王丽萍和杨红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他们于2019年5月24日在丰台法院接受了一审判决,部分被告人上诉后,北京市二中院于2019年7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
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方面,根据丰台法院一审查明,2017年7月,杨红杰、王丽萍等人为达到释放张天明、承认善心汇为合法组织等非法目的,组织、策划、指挥、煽动善心汇会员来北京非法聚集。此次非法聚集导致道路拥堵、商场停业等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共计650余万元。
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方面,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为名,通过发展会员来获取利益,并以会员投资的方式来回报。截至2017年7月,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共有注册会员598万余人,涉案金额达到1046亿余元。
王丽萍和杨红杰在善心汇传销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并通过发展下线会员、出售“善种子”、“善心币”来获取利益。二被告人的传销活动涉及的会员人数有120人以上,情节严重。因此,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其他43名被告人也因参与善心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分别被判处2年到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所有被告人一审宣判后部分提出上诉,但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