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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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馨品牌是深圳市安馨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文统称“安馨微商”)。根据企查查资料,安馨微商成立于2015年3月2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园举弟持股99%,另一股东为李园举弟100%控股的深圳市创海优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
安馨微商是如何实现年营业额突破12亿的呢?这要提到安馨微商的代理模式。
安馨官方合伙人美美(化名)提供的《安馨产品价格体系》显示,安馨微商设有五级代理,分别是特约、市代、省代、总代、官方。
其中,特约的门槛是6000元,需缴纳300元的保证金; 市代的门槛是9600元,需缴纳300元的保证金; 省代的门槛是15600元,需缴纳1000元的保证金,月任务是1000元,补货门槛是1000元; 总代的门槛是46500元,需缴纳3000元的保证金,月任务是4000元,补货门槛是4000元; 官方的门槛是22.5万元,需缴纳5000元的保证金,月任务是2万元,补货门槛是1万元。
从代理层级对应的产品价格来看,代理之间的差价利润相当可观。以零售价198元/盒的安馨燕窝胶原蛋白肽饮品为例,特约代理的拿货价为150元,市代代理的拿货价为120元,省代代理的拿货价为100元,总代代理的拿货价为85元,官方代理的拿货价为75元。从官方代理到特约代理的差价为75元,利润率为100%。而安馨的其他产品,如凝胶、化妆品和3021套餐等,官方代理到特约代理的差价利润率更高,超过了100%。
美美还告诉清扬君,官方还设有董事级别的代理商,他们可以享受分红。一般来说,达到董事级别的代理商每年的分红都超过100万元,官方也是通过吸引董事级别的代理商来发展团队。
此外,美美还介绍说,代理商可以推荐同级别的代理,被推荐的代理商会被分配到更高级别的代理处,高级别的代理商会收取被推荐代理的费用,并且将5%的提成给推荐人。例如,官方代理商推荐一个总代理商,推荐人要么升级为官方代理,要么将被推荐的总代理商交给官方代理商。官方代理商会收取5万的总代理款,并将5%的提成给推荐人。如果被推荐的总代理有一天也升级到官方级别,那么该总代理会被分配给董事级别的代理商。不过原官方代理商会享受到该升级的总代理每次补货的5%返利,直到原官方代理商升级为董事级别,该升级的总代理还会回到最初升级为董事级别的原官方代理商团队。
此外,美美还透露说团队中有很多高级别的大代理商将安馨微商并称经常与字节跳动和阿里系的人一起培训。团队中也有官方代理商是阿里系的高官给团队进行培训。
根据清扬君在查询安馨微商资料时发现的信息,腾讯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小程序上标记了“安馨抑菌凝胶”被举报5274次,其中主要标签是“发展下线拉人头”。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以下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根据发展的人员数计算和支付报酬,以牟取非法利益。 2.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以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以牟取非法利益。 3.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以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传销的认定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酬劳或返利,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如果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则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安馨微商设置的六级代理制度远超过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且通过让代理商订购产品来变相收取入门费,并根据不同的门槛确定不同的代理级别,建立上下级关系。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代理商发展和推荐新的代理商,高级别代理商根据团队业绩获得“分红”等方式,符合了传销的特征。因此,安馨微商的经营模式涉嫌传销。
或许,正是通过这种“拉人头”和库存转移的方式,安馨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