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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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老龄化”趋势日趋严重。如今,入住养老机构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据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
但近年来,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也在呈逐渐增多趋势。已有多起养老机构收取高额押金、高额会员费、高额预付养老费用之后出现“跑路”的事件发生。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导致老人们遭受巨大损失。
为何养老机构“跑路”事件频发? 养老机构高额费用、预售模式风险大,给经营者“跑路”留下了可乘之机!
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一般按月收取费用,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但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通常采取“卖卡”预售模式,这给经营者“跑路”留下了可乘之机。
由于养老机构固定资产投资比较大,回报周期比较长,很多民营养老机构资金链紧张。为此,一些养老机构以销售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让老人存入一定金额,以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资格;个别机构还会承诺在不能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
除了企业的投机取巧,养老市场监管不力、老年消费者防范意识差,也是造成“卷钱跑路”的养老机构有恃无恐的原因。
出现如此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养老行业目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各种规定以及监管跟不上形势发展,导致行业准入门槛太低,违规成本太低;另一方面,我国对民办养老机构收取各种高额费用缺乏明确规定。
一方面,部分老人积蓄较多,且大都投入在养老领域,难免遭人觊觎。另一方面,相对于青壮年,老年维权能力较差。面对复杂的财务纠纷,老人往往缺乏精力、体力甚至智力独自追讨。即便家属有心帮助,可毕竟不是“亲历人”,在工作家庭的牵绊下,维权周期漫长。
探索监管方式,细化监管责任,企业加强管理,提升准入门槛。莫让老人被养老机构“放了鸽子”,被当作“养老韭菜”!
针对养老机构“跑路”现象,相关职能部门当切实负起责任,须强化监管执法整治。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就明确,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这也正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以强有力监管祛除行业乱象。
除去加强行业监管,企业自身也应增强守法自觉。比如,部分养老地产、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展养老服务,而是选择在工商部门以服务企业名义注册,“钻空子”逃避监管。如此情形就是企业自作聪明的伎俩。要规避“跑路”现象,关键还要靠企业正经做生意。对于市场中出现的养老机构“跑路”现象,不能纵容或掉以轻心,亟待拿出有效举措加以根治。
不给子女添负担,是不少退休老人的想法。养老机构“跑路”,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钱财上的损失,且会影响到养老市场的发展,大大影响老人对于养老机构的信任感。
加强监管治理及对老人的消费引导,建立公平的市场和对症的政策。提高养老机构的违法成本,降低老年群体的维权成本。让老年人有所养、有所依、有所安、有所乐,享受到真正的晚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