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2|浏览: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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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介绍,从2015年4月开始,李某、陈某某等人利用“1040工程连锁经营”吸引人们加入,并以持有股份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他们成功发展了200多人,并涉案资金达到几千万元。
2015年11月,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已经逮捕了陈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由于案情重大,2016年6月,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重点监督案件进行侦查。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经侦大队先后捕捉到了该组织的头目李某、秦某、杨某。其中,被怀疑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杨某被认为是A级头目。
经过审查,警方发现,杨某、李某、秦某等6人都是大学毕业生。杨某自2011年加入传销组织,并以感情和事业吸引同学李某、秦某加入。他们在安徽合肥、河南郑州等地发展了大量传销人员。
据杨某等人交代,该“1040工程连锁经营”传销组织的规定是,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3800元作为加入资格。如果缴纳了6.98万元,就可以直接晋升为主任级别。之后,他们需要不断发展下线销售员来销售产品,并且每个人最多可以发展3个直接下线。下线销售的产品也算入自己的销售累计数。该组织将人员分为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和高级业务员(即老总)等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3人已被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秦某等人均已被刑拘。该案件仍在进行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