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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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是30多岁的年轻人,他在大学毕业后在杭州从事电子商务工作。2014年回到台州椒江后,他注册成立了浙江龙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源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通过这些公司进行外部融资,然后将资金投入新能源汽车开发和共享单车等项目。
然而,实际上,融资只是个幌子。2017年年底至2018年年初,源点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福龙家园”的APP,以“共享经济”、“共享生态”和“新能源”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他人通过购买质次价高的玉器成为平台会员。平台还设立了各种层级奖励模式,鼓励会员不断发展其他人加入“福龙家园”平台。
2018年5月,一个叫小东的人通过朋友了解到“福龙家园”平台的投资回报很高,一次性投资3万元,2个月就能回本,3个月可以赚15万元。小东立刻注册成为平台会员,一个多月后,他的账户显示资金越来越多,于是他决定提现一部分资金。但问题来了,客服要求小东购买“蔡小驴”电动单车才能进行提现,于是小东按要求购买了单车。然而,接下来,提现规则一再变化,小东觉得情况不对劲,于是报警。
经过调查,发现“福龙家园”平台要求会员以购买3万元以下的玉器并给予会员投资额2倍的积分。会员既可以通过平台购买“蔡小驴”电动车等商品,也可以通过账户将积分提现。然而,这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庞氏骗局。会员数量超出了蔡某某的预期,导致他经营的“蔡小驴”等实体公司一直亏损,完全依赖会员缴纳的费用来维持运营。随着越来越多的会员提现,以及员工高额佣金的发放,到2018年年底,平台出现了无法兑付的问题。
截至2019年5月7日,该平台共发展了3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达到4.27亿元,其中3.8亿元用于高额返利和佣金发放。
除了蔡某某之外,还有其他被告人鄢某某等一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5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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