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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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石某格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了1000多名下线,他的行为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显示,被告人石某格供述:2014年,他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宝丰大营的孔老师,然后在孔老师的引导下加入了华林集团成为会员,并学习了该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
回到鲁山后,他开始在朋友圈内宣传公司产品,顾客们也开始向他了解这些产品,并购买。购买产品后,只要在网站上注册,他们就能成为他的下线,他的店里也销售了很多华林集团的产品。
他直接发展了张某1、郜某等人,并组织他的下线去华林集团公司总部学习。在公司的培训会上,他有时候也上台演讲,并在“华林集团商丘第八总部”讲过课,主要内容是DDS的操作手法及其他产品的功效使用方法。有时候他也在自己的店里或宾馆的会议室内讲解华林集团的项目,但在宾馆组织人听课费用是均摊的,讲的内容是手法培训。
在会员奖励制度上,入会奖励级别有5万元、2.5万元、1.25万元、2500元等级,他已经达到了5万元的级别。
经审理查明,2014年,被告人石某格通过他人介绍成为华林集团会员。该集团以DDS按摩仪能够调理身体、治愈疾病为幌子,以投资成为会员并发展下线获取返利为吸引,骗取了财物。期间,石某格通过听课培训、上台宣讲等方式积极宣传,积极发展下线。
经鉴定,石某格发展了42层1091人的下线,下级会员共缴纳了4589.11万元,他非法获利155424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通过发展人员的数量来获得计酬或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了财物,并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他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
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被告人石某格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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