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0|浏览: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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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朋友熟悉,国内主流数字收藏销售平台出于合规原因不支持数字收藏的二次交易。最近,我们注意到一个商业场景——国内一家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开放了数字作品的二次版权交易。
买方在平台上以拍卖的形式获得数字作品的版权(已连锁)90天后,可以通过平台再次拍卖版权密技术形成相应的版权NFT,在数字作品版权转让过程中,区块链也记录了版权所有权变更信息,版权受让人也获得了记录此类所有权信息的信息NFT。
在这种交易模式下,数字作品NFT角色更像是作品版权链上的凭证。在前后两份销售合同中,标的物不是NFT,而是NFT指向数字作品版权。今天,我们将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供读者参考。
买家买了什么?
根据《着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复制权、发行权等12项着作权中的财产权,以及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因此,转让的具体权利可以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确定。例如,在上述拍卖平台进行的数字拍卖二次交易场景中,一个作品的版权拍卖页面显示,买方购买数字版权作品后,除了签名权和其他个人权利外,还有其他权利可以进行商业和二次转让。
与国内典型的数字收藏交易模式相比,数字收藏买家对数字收藏指向的作品不享有任何作权。一般来说,他们只能在销售平台的特定场景下浏览、欣赏或使用非商业用途,而无权使用商业用途,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显然,作品版权的买家可以在作权中享有一种或多种甚至全部的财产权,然后商业使用、转让和获得相应的报酬。
NFT法律地位:版权变更链上的凭证而不是交易对象
在上述拍卖平台页面上,我们注意到了以下特别提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NFT在数字作品版权一次交易和二次交易中,买方通过拍卖获得除签名权和其他个人权利以外的作品版权(包括原始作品图片),并通过拍卖‘X链’智能合同自动完成‘作品版权凭证转让’,作品版权对应的区块链‘数字版权资产凭证’持有人是版权所有者。即映射作品的某一部分NFT不是交易对象,而是新权利人对作品享有一定作权的证明。
换句话说,版权二次交易的结果是版权所有人的变更。同时,区块链上记录了相应的版权变更信息,反映在数字版权资产凭证上。区块链中记录了版权许可人、被许可人的信息、交易时间等交易信息。
这种数字版权资产凭证的表现形式类似于上述数字收藏家能看到的所谓数字收藏内容。最大的区别可能是数字收藏家的地位是收藏家:XXX在数字版权资产凭证中,买方在二次交易中的地位是权利人:XXX”。
版权凭证可以二次转让,多次转让吗?
一方面,中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作权中财产权的多次转让。《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制作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并按照《着作权法》的约定或有关规定获得报酬。A创作画作后,可以将画作的复制权转让给B,B再转让给C,C再转让给Z,法律层面没有障碍。
另一方面,根据我们的观察,上述平台链上的版权凭证是根据作品生成的,一部作品只对应一部NFT,版权受让人即使经过多次转让,也然可以通过链上的版权凭证证明作品的原作者、版权转让记录等信息。
在避免投机、炒作方面,将前后两次交易的时间间隔限制为90天,金融属性较为微弱。因此,我们认为,在前述数字版权二次交易过程中对应的权利凭证的流转,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