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浏览: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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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数字货币?它其实跟纸币是一样的,都是央行发行的货币,具有国家信用背书,拥有纸币一样的使用场景,就是法定货币;数字货币是流通中的货币,而支付宝和微信先是以存款的方式存在再流通。
骗子如何利用数字货币行骗?目前国家还没有全面推行数字货币,只在一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然而骗子却已经利用数字货币对诈骗来的资金进行转移,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技术查询不到资金的流向,无法对账款进行及时冻结。
近日,我县就发生了两起以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形式利用“数字货币”进行资金转移的诈骗案件(此资金转移方式没有转出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藤县公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警通报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利用“数字货币”进行资金转移
01
2021年11月06日,藤州镇的刘女士(化名)报称,其先是接到了一名自称是梧州市公安局的陌生电话,说其涉嫌洗黑钱需要接受“警方”调查,并要求添加微信好友配合“警方”调查。
接着,轻信陌生电话的刘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添加了所谓的“警官”微信,根据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注册了“安全卫士”、“公安防护”等app,并把个人所有银行卡里的资金全部转到对方说的“安全账户”里,多次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验证码发送给对方。
最终,刘女士被对方以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形式、银行卡资金兑换“数字货币”到数字钱包的资金转移方式,共计被骗取人民币35万余元。
02
2021年11月2日,天平镇的廖女士(化名)报称,其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密云公安局的陌生男子电话,称其在北京开了一张信用卡涉嫌洗黑钱,需要调查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信以为真的廖女士,根据对方的提示把自己银行账户的资金转到了其新办理的另一张银行卡内,并下载注册了所谓的“安全卫士”APP,下载后,廖女士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开通“数字货币”功能,且把短信验证码提供给对方。
最终,廖女士被对方以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形式、利用“数字货币”进行资金转移的方式,共计被骗取人民币37万元。
冒充“公检法”新型“数字人民币”诈骗手段
传统冒充公检法诈骗是骗子诱导事主转账到指定账户,两起真实案例中的诈骗分子却是另辟蹊径,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远程操控事主手机,将事主资金兑换成新型“数字人民币”后进行资金转移,逃避管控后成功得手。
警方提醒
一、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等形式发逮捕证、传票等文书。凡是在电话中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配合转账的,一定是诈骗!
如遇电信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96110。并在手机上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效降低被骗风险。
二、如果有人通过短信或者其他聊天渠道想你推广、介绍数字人民币或者相关投资等信息“一定不要相信”,数字人民币只有官方申请渠道,从来没有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邀请申请。
三、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尚未在我县开展,如果有人提到数字人民币一定是诈骗,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来源:梧州大城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