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浏览:206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了几份合同,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并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合同生效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一亿元人民币,并购买了"矿机",但中研智创公司只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了18.3463个比特币并未继续支付其他收益。
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促中研智创公司未果,于是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器的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的交易实际上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这种活动消耗能源,产生大量碳排放,不利于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环节衍生出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也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
在已知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存在风险,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仍然签订了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协议。根据法院判断,这份协议无效,并且相关财产权益也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我国《民法典》中没有明确列举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通谋虚伪表示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形式上成立,但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无效,因此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近年来,全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不断升温,但我国明确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随后,我国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封停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并对高耗能的"矿场"进行了严格监管和关闭。
在这个案件中,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超出了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范围。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应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专家表示,比特币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缺乏真实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控。同时,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也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也多次发布通知,提醒消费者自行承担投资交易虚拟货币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并呼吁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近年来,全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火热,但背后是行业扭曲的"膨胀乱象"。对于虚拟货币,许多国家知名人士批评其对经济没有实质作用,仅仅是投机炒作的工具。币圈吸引了大量资本,但虚拟货币创造财富的速度在任何其他行业都是无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