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x

非法利用“挖矿”程序赚取非法收益

时间:2023-07-04|浏览:209

欧易

欧易(OKX)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币安

币安(Binance)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恶意“挖矿”案件作出了二审裁定。11名被告人因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被判刑。其中9名被告人的刑期在三年零九个月至一年之间,另外2名被告人则被判处缓刑。据悉,该犯罪团伙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到了3200台以上,并非法获得了超过67万元的利润。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7年3月到9月,被告人周某和熊某通过QQ、大连盛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微信和网站向被告姚和其他8人传播GPU采矿程序,鼓励他们在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采矿程序,以非法控制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从而获得数字货币。这些采矿程序与大连盛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钱包地址绑定。挖矿所得的数字货币由公司兑换成人民币,然后再分配给周某,最后由周某分配给熊某和姚某。周某和熊某使用GPU非法控制了3200多个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挖矿,总共获利580余万元。从2017年6月开始,周某和熊某指示并鼓励楚某(已被判刑)等人在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了GPU控制他人计算机的挖矿程序,以获得数字货币SC并从中获利。同年7月3日,周某与刘某商量,刘某负责修改GPU的挖矿程序,而周某和熊某则负责推广,并以相同的方式安装在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以GPU控制他人计算机的挖矿程序进行挖矿SC,并从中分成。经审理,法院认为周某、熊某、刘某等11人违反了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了非法控制。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一审判决的定罪和适用法律是正确的,审判程序是合法的,因此维持了一审判决。(记者余建华)

热点:挖矿

« 上一条| 下一条 »
区块链交流群
数藏交流群
区块链币圈-全球区块链数字货币行情、比特币虚拟货币资讯,狗狗币以太坊环保币柚子币莱特币瑞波币等加密数字货币价格非交易行情查询,金色财经巴比特范非小号快讯平台。
趣开心资讯 Qukaixin.cn ©2020-2024版权所有 桂ICP备19010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