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3|浏览: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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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补贴范围 1. 对批发、住宿、交通运输及物流行业(包括供应链)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以及物资保障、农产品供应链相关企业从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2. 对巡游出租、长途客运等相关企业的防疫消杀支出,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3. 对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参与保供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给予适当的生产补贴、运费补贴或用工补贴。 4. 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镇物业急修特约服务站给予适当补贴。
二、增加减免力度 5. 对承租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自有房屋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托幼机构,按照市级政策进行房租减免。对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减免的房租,由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对租赁城镇集体企业房屋的可参照执行,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6. 免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至5月的干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费,减半收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月至7月的干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费。 7. 对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拖欠水、电费的,不得停水、停电。鼓励相关单位免除相应的欠费违约金。
三、提升支持强度 8. 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并给予支持。促进产业类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加大对相关企业2022年投资贷款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并提供相应的贴息。对企业新增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验收完成的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9. 加快兑现各类企业产业扶持政策。提前兑现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2022年上半年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0. 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注册、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资助企业开展与防疫相关的疫苗、药物、诊断产品的科研攻关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11.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以及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由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的银行贷款,经相关部门确定名单后,给予担保费全额补贴及1.5%的贷款贴息。推动加大普惠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额度。 12. 做好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工作,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助力小微企业解困纾困。 13. 加快市、区文创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和拨款。加强对文体旅企业政策宣传,鼓励区内企业申报市级文创专项资金。对获市级文创专项资金项目给予相应区级配套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实体文化、旅游企业给予相应的重点扶持。
四、优化政策实施 14. 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协助开展符合规定的工会、会展等活动,引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会员春游、秋游活动等。 15. 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员工模式解决短期用工结构性矛盾。鼓励使用浦东新区“共享员工”线上调剂平台。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按规定继续落实相应就业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
以上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若浦东新区有区级政策规定,将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这些政策措施从2022年5月4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以其规定为准)。对于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4日期间可以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