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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宣判: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

时间:2023-06-16|浏览: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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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该院认为涉案合同无效,并判决驳回了委托方的收益请求。在北京市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后,飒姐团队为此分享了他们对这一判决的解读和看法。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了多项合同,其中包括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约定了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和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中研智创公司将为丰复久信公司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矿机”在四川省的“矿场”运行。

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了18.3463个比特币但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法院观点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交易实际上是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由于此类“挖矿”活动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应判定为无效。

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因此,此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无效也导致相关财产权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并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双方合同无效。

为什么判决挖矿合同无效?

9月24日生效的《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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