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为了贯彻国家和本市政策措施,稳定经济,从6月1日起,推出四项新政策,旨在助企惠民。首先,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再进行补缴;其次,企业缓缴期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办理提取手续。对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缓缴期间也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其申请贷款。第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如果不能正常偿还贷款,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不计收逾期罚息,不针对在租赁房屋方面,对租赁保障性租赁房的限额提高到每月3000元,公共租赁房的政策不变,其他租赁房屋的限额从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市民可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详细文件、操作流程和办理要件;也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