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7|浏览: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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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组织视频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理整顿本地区虚拟货币挖掘活动,严格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掘活动。此前,国家发改委、中央网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挖掘活动上下游整个产业链的监管,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掘项目,加快股票项目有序退出。
上述通知和举措已经向社会传递出明确的信号: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受中国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所有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或炒作活动都将被列为非法金融活动,将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监管,更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全面取缔或关闭。海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为中国居民提供服务也是一项非法的金融活动,不仅会被监管机构取缔,还会被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那些试图在中国从事虚拟货币投机的机构或平台将立即结束。
目前,全球虚拟货币的总价值正在快速增长,其中比特币从5年前的160亿美元膨胀到现在的约2.三万亿美元。虚拟货币没有政府背书,稳定性差,人为操纵因素多。一旦巨额资金崩溃,可能会引发金融海啸。
近年来,虽然经历了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但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并没有消失。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仍在从事非法交易活动,一些金融机构仍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保持明暗关系。特别是最近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财产安全。
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监管部门必须对虚拟货币下大力气,使虚拟货币在中国失去生存的土壤。因此,重点是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一是要求建立部门协调、中央与地方联动的正常工作机制,为严格监管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消除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中各自的行政倾向,充分发挥监管的整体效率。
二是加强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监测预警。为严格控制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提供灵敏的信息反馈立体网络,随时掌握虚拟货币交易动态,有效堵塞可能形成的监管真空。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规定金融管理、网络信息等部门密切配合,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综合政策;还要求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面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为严格控制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供有力的防范和处置保障,有效扭转虚拟货币交易风险发生时监管机构不知所措的被动局面,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
特别是监管部门把保护人民切身利益不受损失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投资者千万不要碰运气,麻木不仁。相关措施公布后,中国不下几十家虚拟货币交易所已宣布停止提供服务,或永久关闭,或逃离中国。他们首先做出了快速反应。投资者需要看清这一点,及时安排相关资产清理,避免被相关平台割韭菜。